恋爱告吹烧房 事过四年落网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王鸿琪 严承优
恋爱不成竟放火烧前女友家的房子,7月15日,31岁的李军被淳安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。 2002年,25岁的李军到父亲的好友郑某家借宿,认识了郑某的女儿郑瑛。两位年轻人很快坠入了情网。 之后,郑某以做生意为名向李父借钱2万多元。李父与儿子讲明,这账是记在儿子头上的。 2003年,李军和郑瑛到杭州打工。找不到工作的李军经常发脾气,对郑瑛又骂又打。郑瑛提出分手,但李军不肯。2004年5月,郑瑛不辞而别,并更换了电话电码。 恋爱告吹后,李军几次去郑某家催讨所欠的钱,但郑某推三阻四,让李军极为郁闷。
2004年8月12日凌晨2时许,李军开着摩托车赶到25公里外的郑家,见家中无人,便将汽油从后窗倒入室内,用火柴点燃后逃离现场。大火将房子家具全部烧光,经鉴定直接损失四万余元。
由于李军作案手段隐蔽,因此这场大火的起因一时难以查清。 时隔4年后,李军因和新女友闹别扭,找来朋友张涛喝酒。酒醉之后,李军说出了放火烧女友家的事。谁知不久之后,张涛犯罪入狱,为了争取立功,他把李军的事捅了出去。(文中人物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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